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办理,进步路途通行功率,有用防备和削减路途交互与通行事端,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顺利,确保公安交通法令作业的揭露公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路途交通安全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处理程序规则》(公安部第157号令)、《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交通技能监控设备设置使用办理作业标准》等法令和法规的规则,现将新增设的9处固定式交通技能监控设备设置地址向社会公示。
上述9处固定式交通技能监控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超速行驶交通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自动记录、取证、处分。望广阔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令和法规,为营建安全、有序、疏通、文明的路途通行环境做出奉献。